用专利维护益高的合法权益
苏州益高电动车辆制造公司2007年1月26日申请了《后罩(高尔夫球车EG2028)》的专利。2010年8月31日,苏州益高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江苏雅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0)苏中知民初字第0305号,状告其侵犯益高“高尔夫球车后罩外观设计”专利,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随后,雅迪公司于2010年09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无效宣告请求,状告益高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的《后罩(高尔夫球车EG2028)》的专利无效,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益高公司的上述专利。经过半年多的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于2011 年 01 月28 日作出了益高公司专利有效的复审判决。2010年10 月29 日苏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11年6月29日作出判决。雅迪公司表示不再上诉,愿意赔偿益高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至此,这场诉讼已经持续了11个月。
益高公司强调,其捍卫知识产权及维护公司权益的决心,对于任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厂商或相关人员,必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